第13届台湾金印奖参赛厂商欲领回作品者,请依附件表单填写后回传FAX(02)2999-0018或E-Mail: Email住址会使用灌水程式保护机制。你需要启动Javascript才能观看它,并来电(02)2999-0016转159洽庄小姐办理,作品寄回运费由申请厂商自行负担,作品领回申请期限为108年11月29日前,逾期未申请领回作品者,作品将由本中心全权处置。
另获奖作品依简章第七条第七点规定,请先暂存于印研中心。(註)
註:
简章第七条第七点规定如下:
基于宣传需要,获奖参赛者之获奖作品需配合主办及执行单位参加相关成果发表会,作为公开展示与宣导之用,待展示结束后,再行通知领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