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届国家磐石奖-卓越中小企业选拔表扬活动申请须知
一、目的:中小企业为国家经济磐石,为激励中小企业升级及发展,选拔经营稳健殷实,在各方面均表现卓越,并对社会有具体贡献之中小企业给予公开表扬。
二、主办单位:经济部、中华民国全国中小企业总会
三、执行单位:经济部中小企业处、中华民国全国中小企业总会
四、协办单位:关怀中小企业基金会
五、参选资格:
(一)依法办理公司或商业登记,且实收资本额在新臺币8,000万元以下者;或经常僱用员工数未满200人者。
(二)成立时间在5年(含)以上(民国103年5月31日前成立者),且近5年未获本奖项者。
(三)最近3年(民国105-107年)其中2年税前税后均获利,且最近1年(107年)无累积亏损者。
(四)企业负责人须拥有中华民国国籍。
(五)申请企业如有重大争事件不得参选。
六、收件事宜及联络窗口
(一)报名应缴资料请检送正本、副本各1份及电子资料1份。1.正本内资料若为影本,请加盖「与正本相符」章2.纸本请以A4规格、双面印制且胶装整齐。3.参选资料概不退件,选拔工作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统一销毁。
(二)申请书表下载网址:国家磐石奖http://smeaward.moeasmea.gov.tw
中华民国全国中小企业总会http://www.nasme.org.tw
(三)收件截止时间:即日起至民国108年5月31日(五)止。邮寄送件以邮戳日期为凭;亲送或宅配则请于截止日前于上班时间(上午9:00至下午5:30)前送达。
(四)联络及收件窗口:国家磐石奖选拔委员会工作小组电话:02-2366-0812分机154林小姐/152卢小姐传真:02-2367-5952
送件地址:106臺北市罗斯福路2段95号6楼